2020年是我国历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。面对当前如火如荼开展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,大家有不少疑问吧?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财贸学院的老师带你看看个人所得税那些事。
1、什么是汇算清缴?
2019年1月1日,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,将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“综合所得”,以“一年”作为一个周期计算缴税。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的时候,由支付方按月(或按次)预扣预缴,待年度终了,再查遗补漏,将四项所得汇总,按年算账,多退少补。
2、平时交税都由单位代扣代缴了,汇算清缴需要个人申报吗?
预扣预缴是支付方的义务,而汇算清缴是纳税人(也就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)的法定义务。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:自己办、单位办、请人办。如请单位办理,纳税人需提出代办要求,并在2020年4月30日前进行书面确认。纳税人未提出代办要求的,单位不需要办理。 汇算清缴什么时候办理?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,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。由于情况特殊,2020年,山东省于3月31日开通年度汇算APP。 汇算清缴如何办理? 汇算清缴可以通过网络申报、集中申报、委托申报、邮寄申报、办税服务大厅等途径办理。对于网络申报,纳税人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,完成实名注册后登陆,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业务中办理。
申报成功后又发现错误怎么办? 可作废申报。年度汇算清缴期间,每月纳税人可远程更正、作废申报的次数只有5次,超过上限后,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到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。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财贸学院在培养“懂业务、强技能”学生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贴心的财税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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