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山东省公安厅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山东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下文,2019年12月1日起,山东省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,届时,济南版细则也将随之出炉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明年6月1日起,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今年8月26日,山东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。随后,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在历城区试点开始,试点期间共设置了3个现场登记挂牌点,分别是大桥路1号的历城区交警大队第一中队、唐冶西路唐城小区东门的唐城小区警保联动点、机场路与工业北路交叉口南行100米的济南承运检测站挂牌点。
试点推行挂牌三个月来,已有30余万辆电动车挂牌。根据试点期间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规定,符合新、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悬挂绿色正式车牌,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悬挂白色过渡期车牌。
从历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的情况来看,目前,悬挂绿色正式车牌的比例比较小,不到一成;九成多的业务量集中在超标电动车白色过渡期车牌方面。山东省发布的挂牌细则明确提出,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过渡期满后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根据文件要求,山东省对在用电动自行车实施集中登记挂牌,集中登记挂牌自2019年12月1日起,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。2020年6月1日起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,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广泛设立登记服务站点,规范办理登记业务,大力推行“就近办、便捷办”。并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本地销售网点实行电动自行车“带牌销售”,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。
同时,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挂牌,号牌制作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。采取加装芯片等智能化技术手段的,也不得收取群众任何费用。全省各地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,严禁借机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,严禁借机搭车收费、变相收费、乱收费。
据了解,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,加大警力投入,严管通行秩序,严查无牌车辆,严处违法行为。同时,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、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。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。
就在今年3月份,济南已经开始施行电子抓拍非机动车逆行;10月份又开始空警抓拍骑车玩手机,其中骑电动车玩手机就占查处的多数。据了解,交警将利用现有的人脸识别设备抓拍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,获取违法人详细信息并实名曝光。
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,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不符合新标准、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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